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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境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20     访问次数: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突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资源与环境领域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23年环境学院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领域

2023年环境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 “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领域为资源与环境。

二、招生人数

拟招生12人,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硕士学位;

3.具有5年(含)以上行业工程实践经验;

4.近5年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了国家或行业内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科技奖励等);

5.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6.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

2.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du.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3.网上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环境学院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录取办法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复试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培养方式

环境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为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学制4年。

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确定。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八、学费标准

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12万元,3万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不享受奖助学金。

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电话:010-58800151

电子邮箱:env-engineering@bnu.edu.cn

联系人:苏俐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5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