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学生组织、学生团体:
校团委通过结项答辩以及对实践团队总结材料评审,初步确定了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结项名单及相应支持力度,现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1)。公示期为2016年9月28日-2016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咨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现请各实践队完成以下工作:
1.请各实践队负责人于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7日,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网络报名平台(http://ishijianbm.bnu.edu.cn/),按需修改实践时间、实践队员等相关信息,补充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践队员信息。之后制作奖状、开具证明将以此为准,请认真填写;
2.请各实践队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网络报名平台提交以下三类电子版材料:
1).评优申报表。优秀实践团队请提交“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2)一份、“优秀实践队员申报表”(附件3)两份,完成结项的其他团队请提交“优秀实践队员申报表”一份。
2).暑期社会实践证明(附件4)。每队一份,注意核实团队信息与队员信息,之后的综合测评及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将与之直接相关。
3).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报销说明(附件5)及团队决算表。
社会实践财务票据和证明文件定于2016年10月9日收集办理,地点:校团委121办公室,时间:9::00-12:00 ; 14:00-17:00,逾期不候。请前来办理的团队代表带好以下纸质版材料: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报销说明、团队财务决算表和整理好的原始凭证(车票、发票等)各一份。原始凭证整理方法参见网盘 https://sdyp.bnu.edu.cn/shareFolder/786780002/CCyko3Ri 。
2.暑期社会实践证明一份(指导老师和队员已签字)。与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实践网络报名平台内存储信息核实无误后,将现场盖章。
3. “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及“优秀实践队员申报表”(院系或学生组织已盖章)。
4.暑期社会实践旗子(蓝色)。
联 系 人:任雨晴 云丹桑珠
联系电话:58802178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