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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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5     访问次数:

教育学部、各院系:

近期南方洪涝灾害频发,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截至7月5日9时统计,6月30日以来,长江中下游等地遭受的洪涝、风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已造成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1省(自治区、直辖市)67市(自治州)331个县(市、区)2333.5万人受灾,128人死亡,42人失踪,134.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59.6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请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密切关注本院系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情况,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案。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隐患排查与安全预警。请与本院系所有立项队伍(校级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保持联络畅通,详细掌握每支团队的实践地点、时间、人员、行程等具体信息。随时关注天气预报和社会实践目的地及交通沿线的相关情况,特别是近期将赴涉灾省市实践的团队,请与服务地沟通,调整活动时间,避开暴雨灾情,确保安全第一,若确实不宜开展社会实践或存在交通阻碍等情况的,可取消本次实践活动。团队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向立项单位报备。

2.落实每日安全报备制度。团队负责人在实践期间务必每天向本单位主责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老师进行安全报备,带队教师一定要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已派出的社会实践团队,在遇到危险情况、不利天气等不宜继续开展社会实践的情况时,要暂缓开展或立即终止实践活动,并及时报告所在院系及立项单位。

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学生工作老师作为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联络人,每天(7月7日至9月2日)上午11点前,汇总本单位所有社会实践团队情况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备。随后将建立工作微信群,每日报备内容包括:本单位今日在外进行社会实践的团队数量及安全情况,实践项目(服务地、活动时间、带队教师等)变更及取消情况,已完成实践和未开展实践的团队数量,以及其它相关需说明的信息。

安全无小事,请各单位迅速摸排社会实践团队安全情况,核实确认团队信息,将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联络人回执表(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信息确认汇总表(附件2)于今晚(7月6日)12:00前发送至1175305295@qq.com。为便于管理,请各单位将在校团委、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立项的所有团队情况汇总后统一报至校团委。


联系人:云丹桑珠 58807909、18501038296

孙薇薇   58802178、13810966143


校团委、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