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各直属学生团体: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帮助青年学生了解国情社情,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实践能力,亲身感受公务员工作实际,深入了解国家机关的运行方式,校团委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的要求,启动实习学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及单位实习。
三、实习内容
1.政务观察。了解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具体业务工作,参加机关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4.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政府机关的运转及文化、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1.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拟选送6人。
2.重点考虑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及研究生。
3.优先选拔全国、省、校等各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
五、基本要求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及中共预备党员。
六、遴选流程
1.各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各直属学生团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学生,于6月22日(周三)12时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报名回执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xtw@bnu.edu.cn)。
2.校团委将根据各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各直属学生团体推荐报名情况,组织评委对报名学生简历进行初审,并进行面试。报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的学生通过初审的,校团委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及团中央将对报送的名单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七、其他事宜
1.请各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各直属学生团体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广泛通知、严格推荐、保证质量。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回执表需各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各直属学生团体指导教师签字并盖章。
2.学生结束实习任务返校后,将由校团委组织召开一次分享会,向校内学生传播实习感受体会。
3.实习单位不解决实习学生住宿问题,各种交通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实习期间餐饮问题,各实习单位将根据自身情况解决。
联 系 人:卢垚
联系电话:010-58804234 15210847254
电子邮箱:xtw@bnu.edu.cn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