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为了充实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经学校党委批准,校团委决定从我校在读研究生(含博士生)中招聘兼职副书记和兼职部长,任期为1-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全校广大研究生踊跃应聘,并请各分团委(团总支)协助做好人员审查和推荐工作。
一、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兼职部长的待遇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与已有专职副书记享受同等政治待遇。
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兼职部长在任职期内享受基本工作津贴。
3.工作表现优秀的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兼职部长在硕士研究生学习的第二年结束前,在业务上与其他研究生平等竞争中符合直升博士研究生条件者,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优先推荐。
4.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兼职部长任职期满后,校团委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出具工作鉴定。
二、岗位设置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2名。
2.校团委兼职部长、副部长共8-10名。分别是:组织部(包括青年团校)、宣传部(包括网络新媒体)、文艺部、社团部、学术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理论研究室,各部门岗位职责请查询校团委网站。
三、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兼职部长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信念坚定,思想道德素质过硬。
2.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
3.有高校共青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4.有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聘任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7日17:00前,应聘者将报名表(见附件)交至校团委130室,电子版发至xtw@bnu.edu.cn。
2.3月28日—31日,校团委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聘任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评定,初步确定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和兼职部长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4月初,公示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和兼职部长名单。
联 系 人:孙薇薇、朱昕阳
联系电话:58802178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委员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