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基本状况,保证团情统计的真实准确,并以此为依据完成7-12月的团费收缴,现就2015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在已有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级团组织信息更新和新建团组织、新发展团员的数据采集工作,查漏补缺、修正完善,确保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全面准确。
1.做好团的各级组织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要完整,要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逐级采集,所有团组织全部纳入统计,最基层组织应为团支部。
2.做好新生团员信息采集工作。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更新在校学生团员的基本信息,及时采集2015年9月新入学学生团员、新发展学生团员的基本信息。
二、统计报送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应指导所属各团支部认真填写《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团支部使用)》(附件一),电子版统一按照“XX学院(系、学部)XX团支部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命名 。
2.各分团委(团总支)应根据各团支部统计信息认真填写《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分团委使用)》(附件二)和《2015年团员情况统计》(附件三),电子版统一按照“XX学院(系、学部)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和“XX学院(系、学部)2015年团员情况统计”命名。
3.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请各分团委(团总支)于12月9日(周三)17:00前,将《2015年团员情况统计》、《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分团委使用)》(只需提交电子版)、《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团支部使用)》(只需提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ongjiepingyou@126.com,《2015年团员情况统计》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邱季端体育馆126室)。
三、团费收缴
请各级分团委(团总支)按照本单位团统数据收缴下半年(7-12月)团费,认真完整填写团费报表,加盖公章后与团费一并于12月9日(周三)17:00前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团费收缴标准参照《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附件四)。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完整、准确统计所属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在统计信息前应对团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
2.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给予充分重视。
3. 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 系 人:赵粲然 孙薇薇
联系电话:58807909
电子邮箱:zongjiepingyou@126.com
校团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