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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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4     访问次数:

环境学院各班级:

现展开2011-2012年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请院系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评选的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顾明远奖学金、松下育英助学金、金胜助学金、盛氏女儿助学金、振豫助学金、北京新世界百货助学金、华夏助学金、永新能源助学金。

二、各项目名额和细则:请参见纸质版《2012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其他相关规定及办法请参照分配表上的说明及《学生手册》。

励耘学院(现理科实验班、文科实验班),详见附件名单,除国家奖学金外,其他项目在学籍所在院系参评,国家奖学金单独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

三、院系评选程序要求

*社会助学金部分:

1、院系应对各资助项目进行宣传,接受学生申请。助困和助优项目必须评定给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生申请原因部分必须详实、字迹工整,如无具体奖项要求,此部分内容字数不得少于300个字。

3、班主任签写意见,要详实、具体,对学生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4、学生、班主任填写不符合以上要求时,院系应不予审核通过,学校复核时已经查出,即取消该生获评资格。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部分

1、国家奖学金评选中院系要组织差额面试,并创造条件让学生观摩学习,既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也加大师生的监督力度。

2、按上级要求,学校要对各院系评审工作进行检查,院系面试时间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学生处。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学习等情况”课程优秀、良好的判定尺度由院系自行统一制定;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和颁奖单位;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

4、国家助学金以每人3000元为标准下拨名额,各院系可按实际情况分为1000、2000、3000元三档,其他金额不予认可。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需交申请表,其他证明材料院系审核即可。国家奖学金表格正反面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表格都仅限一张A4纸。

四、其他说明

1、助困项目应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优项目应推荐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为奖励优秀项目不需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

2、申请表格可以按我处提供版本自行复印。表格一式多份时不可使用复印版本上交。

3、原则上,学生当年得到助优、助困项目累计不可超过5000元。社会赞助项目每名学生最多只可申请一项。

4、院系要认真调查新生校外资助情况。新老生获得其他校外资助者,本次应酌情评定。

5、所有材料均可在学生处通知公告栏处下载电子版

五、报送学生申请材料时间

1、永新能源助学金申请材料于1024日前(周三)前交学院,顾明远奖学金、松下育英助学金、金胜助学金、盛氏女儿助学金、华夏助学金、振豫助学金、北京新世界百货助学金申请材料于1024(周三) 前交学院。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于1022(周一) 前交学生处;国家助学金请于1024日(周三)前完成评审。奖优和助优项目院系要在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助困项目应以适当形式在班级学生范围内征求意见,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院通报、调整。报送材料除纸质申请表格外,还需将纸质汇总表一并上交,同时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wangpei@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