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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17     访问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

环境学院在环境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水利工程三个一级学科招生。硕士研究生按学科招生,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按导师和学科招生,学制为五年。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3. 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5.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 北京师范大学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于9月21日00:00前登录我校推免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请人可以申请学术型硕士或本科直博生,无需在申请阶段提交纸质版材料。

申请前准备:证件照(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高200像素,宽15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大小30k以内),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扫描为PDF文件,大小1M以内),个人自述(见附件1,PDF文件,大小1M以内)。

其他需上传电子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推免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等。

3)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4)两封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空表由专家填写,仅限申请博士)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上传至推免申请系统”-申请意向-其他材料中。所有材料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2. 复试与接收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9月23日左右确定复试名单,并在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公布,同时将通知到报名系统中登记的邮箱。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复试名单公布后24小时之内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人,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硕士/博士拟接收名单,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发送待录取通知,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

3.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缴费并确认

接收为硕士/博士的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其他

1. 有关申请人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拟录取等受理状态,学院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中公布。请申请人随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 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凡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新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3. 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 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电话:010-58800151,邮箱:envyjs@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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