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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贯彻科技部《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科发重〔2025〕44号“开放共享”原则及相关要求,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师范大学)设立开放课题,旨在吸引和资助国内外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
一、重点资助方向
1.湿地水土生态过程与模拟
2.湿地减污降碳与气候变化
3.湿地环境演变与生物多样性演化机制
二、资助额度和执行期限
2026年度开放课题设置总金额约20万元。开放课题经费主要用于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费、劳务费等直接经费支出。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不外拨。设置开放课题4~6项,3~5万元/项。执行期为1~2年。
三、资助对象
1.申请人须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请。
3.申请人须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未列出合作者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书须体现科研合作关系。
4.本实验室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5.已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且未按期结题者不得申报。
6.同一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开放课题。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和《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2.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24: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开放课题申请书Word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后的PDF扫描件(需清晰完整)以及2026年度开放课题信息汇总表共3个文件发送至coastalwetland@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资助方向+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单位”。
3.联系人:蔡燕子,联系电话:13810372272。
五、评审与管理
1.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
2.实验室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3.获批资助的课题,实验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课题立项协议,经实验室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课题实施和经费使用由实验室具体管理。
4.资助课题验收标准:课题负责人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或录用)与课题相关的SCI学术论文至少1篇。
5.课题成果所有权归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实验室共有。发表学术论文时,需标注课题为第一资助来源,实验室为完成单位。资助标注格式: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课题编号)或Open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Grant No.)。
6.负责人应在课题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实验室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结题认定。结题报告将作为课题负责人后续申请资助的重要参考。
附件:
1. 《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 《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信息汇总表》
湿地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全国重点实验室
(北京师范大学)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