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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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学院2025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访问次数: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师校发〔2019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2025级新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开展我院2025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良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在完成现有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基础上,有热情和精力完成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在工作中有决心不断学习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努力学习应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价值引领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潜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选聘原则及要求

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学科研、实验教辅以及学工辅导员等各类型岗位教师均可自愿报名,学院党委将按需择优推荐选聘人员,报送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定并在北京市教工委进行备案。

三、任职待遇

(一)享受辅导员(班主任)专项津贴;

(二)可主持申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针对辅导员队伍设置的专项课题,参评有关奖项;

(三)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折算认定工作量。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环境学院2025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并于63017:30前将电子版(签名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李习文

联系电话:58808141

联系邮箱:lixiwen@bnu.edu.cn

 

附件下载:

附件1:《环境学院2025级新生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师校发〔2019〕24号)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师学工发〔2021〕4号)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辅导员培训管理办法》(师学工发〔2020〕5号)

 

 

环境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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