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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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批流程(仪器设备除外)
发布时间:2022-10-1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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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要求,服务合同(外协合同除外)经费达到一定金额(具体以学校文件为准)须进行三方比价(目前为大于等于10万小于20万)或招投标(目前为大于等于20万);

2.经费外拨类型为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技术服务类外拨合同及外协合同用印,新项目的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老项目的在合同管理系统申请;

3.非技术服务类如图书出版、租车等合同用印,不分新旧项目全部在合同管理系统申请。

4.科研仪器设备请参考《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5.所有合同/协议必须以北京师范大学名义签署,不得以环境学院名义签署。

6.被回退的合同:在待发合同中打开该合同,并重新上传最新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点【发送】,会到发起者部门合同管理员。

7.合同盖完章后,请回传系统并打印签字 “合同管理系统确认单”。

8.科技管理系统(理工科研项目旧系统)横纵向科研项目数据已迁移至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2023年2月13日起,所有理工科研项目相关业务均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登录方式:在学校信息门户首页“全部应用”中点击“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操作手册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