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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9     访问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谐校园建设等,创造性地开展基层党的建设,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与行政班子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顺畅。关心师生的思想和生活。

(3)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要求,党员素质好,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4)重视党支部建设,经常性地指导支部工作,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

(5)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2.先进党支部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党支部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委团结协作;支部书记党性强,工作扎实;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

(3)重视支部自身建设,组织制度健全;创新支部活动,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

(4)关心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化解矛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维护本单位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

教职员工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产业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带头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

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在各项社会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乐于助人,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和学习上的困难,堪称成长成才的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性观念强,熟悉党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调查研究,本单位党务工作成绩显著;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顾全大局,尽职尽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同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及以上。

(四)优秀辅导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精神,党性观念强,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就业指导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

(五)优秀党建创新成果

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师生等某一方面工作特色突出;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在组织设置、活动载体、活动内容、工作方式上有创新;在探索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方式和机制上取得显著进展,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承担学校党建理论研究课题,取得优秀成果。所取得的创新成果有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提升,并具有示范和推广作用。

(六)其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今年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之年,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五创建四争当”活动的部署安排,特设立“科学发展示范单位”、“教职工优秀党员创新团队”、“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管理服务标兵”、“老有所为标兵”、“学生成才表率”等奖项,以表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1.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6-8个;先进党支部按全校党支部总数的10%推荐;教工优秀共产党员按各分党委正式教工党员总数的3%推荐,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按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2%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见附件);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评选20名左右;优秀辅导员全校评选10名左右;教职工优秀党员创新团队,全校评选3-5个;优秀党建创新成果,教工层面评选3-5个,学生层面评选8-10个。

2.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中,科学发展示范单位评选1-2个;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评选10名;学生成才表率,本科生、研究生各评选10名;管理服务标兵评选5名(从全校管理服务岗位人员中产生),老有所为标兵评选10名。

管理服务标兵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评选;优秀辅导员、学生成才表率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选;老有所为标兵,由离休干部党总支和机关第三党总支组织评选。

3.除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学生成才表率应同时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外,所推荐的其他先进人选不能交叉。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应注意推荐优秀的党支部书记;优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由校党委单独组织评选。

4.推荐、自荐工作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者需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于6月11日上午10:00时前报送党委组织部(主楼A区306),同时报送电子文档(zzb@bnu.edu.cn)。相关表格请从校园网信息门户组织人事信息栏或组织部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5.党委将组织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单位和人选进行评选,并向党委报送建议表彰名单。

6.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拟表彰名单,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附件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推荐表下载

联系人:宋丽慧、邹丽春

电 话:58801765、58807930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