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环境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5月份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本次专题学习主题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的相关内容。学院全体 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徐琳瑜主持。
本次集体学习由徐琳瑜、沈珍瑶、李习文、张珺、孙涛、王烜六位同志进行领学,中心组其他成员跟学的形式,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六章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逐一进行学习。经过本次学习,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增强自身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化为言行准则。
下一阶段,环境学院党委将持续深入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