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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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5     访问次数:

教育学部、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办发(2014)24号)安排,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积极响应市委教工委决定每年在北京高校大学生中普遍开展一次“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的活动要求。现面向全体研究生班级开展“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的认知、认同,引导广大讲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

二、活动主题

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

2016年首次活动安排在11月进行,此后每年应在9月进行。

四、活动安排

1.班会形式:各个年级、各个专业辅导员及班主任应积极组织学生,通过主题演讲、集体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2.班会内容: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重点突出的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进行理解与践行。

3.班会要求:融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于一体,活动期间全体辅导员、班主任须组织所带学生广泛开展,确保教育的全覆盖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应高度重视该专题活动,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手段,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动员,重在实效。鼓励各院系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引导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内涵和要求,自觉将其作为日常学习、生活等的基本准则。各院系可通过申请班级活动的形式予以申报,研究生工作处将根据活动计划及方案规划予以相应经费的支持。

3加强督导,抓好落实。教育学部及各学院要加强对主题班会的指导,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及时予以总结反馈。研究生工作处将于每年12月对各院系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4.各学院在开展主题班会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5张照片与800字的学院班会总结,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ygb@bnu.edu.cn邮箱。


联系人:王超          电话:58805182

研究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31日